您的位置: 首页 > 区域信息 > 辽宁省信息
返回

辽宁省实施"三大工程"立体治污

发布日期:2015/03/19 浏览次数:29
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全面开展“立体治污”,先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碧水、青山、蓝天”三大工程,并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巩固辽河治理成果,辽宁省加大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力度。环保部门有针对性地强化对废水直排企业和废水重点污染源的巡查,加强对企业自建每日1000吨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去年以来,省环保部门围绕巩固辽河“摘帽”成果、“蓝天工程”、大伙房饮用水源保护等中心工作,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污染物直排、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良好效果。加强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全省重点检查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排污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查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以环境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并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