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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再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25项

发布日期:2015/02/05 浏览次数:34

 日前,辽宁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简称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325项。其中:取消171项,下放115项,前置改后置等改变管理方式39项。
    据了解,此次取消下放的行政职权主要集中在建设投资、生产经营及民生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重点领域。
    其中,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领域减少行政审批29项,取消调整前置要件72项。在公众较关注的包括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辅助教学机构审核,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全省性和跨省的体育竞赛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均被取消。而高速公路占道施工审批,城市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审批,食用油、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酒类、水产制品、乳制品等生产许可等行政审批项目被下放至市级人民政府等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