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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2014/09/15 浏览次数:25

辽宁省尝试把开办企业前需要办理的“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成“一证”,以此简化审批手续,为创办企业提供方便。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变了原有的审批流程和模式。在旧有模式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分别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4个部门进行申请登记并分别递交材料,然后才能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后,申请人只需按要求向工商局一家递交材料即可。原来由申请人分别办理的手续,则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4部门审批联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领到的是加载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这两个信息的营业执照,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将不再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