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十四条,首次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辽宁省相关职能部门的协税护税责任、信息提供和委托代征义务,构建了一套“政府牵头、单位协作、信息共享、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
其中规定:对于个体经营活动税收等零星、分散或者异地缴纳的税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
辽宁:出台税收保障办法
《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十四条,首次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辽宁省相关职能部门的协税护税责任、信息提供和委托代征义务,构建了一套“政府牵头、单位协作、信息共享、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
其中规定:对于个体经营活动税收等零星、分散或者异地缴纳的税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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