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是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集中在一个交易平台,实现统一管理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监督系统。
自2011年在5个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以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作一直在管办分离和“四个统一”(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管措施)的原则下有序进行。
目前,全省14个市都已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建立起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投入运转,建立起“一委、一办、一中心”的交易监管模式。
新体制建立了,原来各部门“管办”一体的格局被打破,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每一项交易都在“阳光”下进行。
同时,各市建立网络平台,统一信息发布,将原来由各行业网站分散发布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由本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络平台统一发布;建立各部门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强化监管,通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净化交易环境。
公共资源统一交易,明显遏制了腐败行为,政府购买社会资源的成本大幅降低。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各市交易中心已完成交易项目7552项,累计成交金额921.77亿元,共节约国有资金15.99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