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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取消220项涉税文书报表

发布日期:2014/07/02 浏览次数:24

从7月1日起,包括《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审核表》、《未申报出口退(免)税情况自查表》等在内的共220项涉税文书报表全部取消。
    此次取消的220项涉税文书报表中,涉及省国税局的104个、省以下的116个。出于税收管理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申请表》、《农产品扣除标准核定申请审批表》、《二手车交易税收专业化管理情况统计表》等12项文书报表将继续保留。
    从4月末开始,省国税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始部署清理、简并涉税文书报表工作,按照“能简化的简化、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的原则进行简并和取消处理。据介绍,取消这些文书报表大大减轻了纳税人、国税服务窗口的工作负担,提高了办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