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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税助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2014/06/26 浏览次数:25

为确保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全面、深入地了解和应用与自己相关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局对符合条件但未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实施提示服务、跟踪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及时、到位。在小微企业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省国税局将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作为备案资料,取消了此前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使享受政策优惠的群体办税更加方便、快捷。
    针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不同环节,省国税局建立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监督机制;事前管理严把 “基础关”。对减免税从申请、受理、审查、报批和监管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把好入口,让有资格的群体真正得到政策扶持;事后管理严把“回访关”,各级国税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完减免(退)税手续后三个月内,要到企业去回访、辅导,保障纳税人有效地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