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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意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发布日期:2014/05/21 浏览次数:23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将在资金、用电用地以及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五大方面强化政策扶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
    根据《实施意见》,辽宁省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采取增加财政专项投入、调整优化现有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式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条件,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同时,辽宁省继续鼓励发展农机合作社、水利合作社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供销社、工商企业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推行农技人员与种植业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结对子”的工作责任制;采取支付订购、定向委托、以奖代补、贷款担保、招投标等方式,支持具有一定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公益性服务;支持粮食烘干、集中育秧、农机仓库棚、信息网络和仓储物流平台等服务性基础设施。
    此外,辽宁省将发挥工商企业引领土地集约化经营发展的作用,鼓励工商企业主要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加工业,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