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将在资金、用电用地以及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五大方面强化政策扶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
根据《实施意见》,辽宁省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采取增加财政专项投入、调整优化现有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式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条件,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对其从事农业、林业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农业灌溉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不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用电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用电);在农机具购置、更新时,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补贴;鼓励农村集体利用闲置或者废弃土地改建农机仓库棚和粮食晾晒场,统一向土地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在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用于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粮食加工等配套辅助设施,并适当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