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原则,辽宁省县(市、区)层面将整合食品安全办公室、工商、质监、食药监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辽宁省专门就此下发通知。
通知明确,全省县(市、区)组建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药品安全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后,原工商、质监、食药监所属的执法机构、派出机构、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将整合。同时,重新调整布局结构,综合设置市场执法机构、基层市场监管所、技术检验检测和市场投诉举报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