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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展开

发布日期:2014/04/16 浏览次数:26

4月15日,辽宁省国税局举办媒体见面会,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发布了辽宁省“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措施,辽宁省纳税人将可享受到更多的便民服务。
    根据政策,对于年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减按50%计入应纳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此外,辽宁省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将由事前备案改为事后备案,企业可以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次年年度纳税申报时,再进行简单备案即可。这只是省国税系统落实国家政策、为辽宁省纳税人推出的诸多便民服务之一。
    同时,省国税系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通过门户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告税收征收审批和处罚清单,公开税收执法清单和流程等;领购、使用增值税发票手续也将大大简化,并对最高开票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取消最高限额发票审批的实地查验,这将使得全省94.38%的一般纳税人从中受益;提高增值税发票的领购量,信誉度较高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用量的发票;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对于信誉度较高的A类纳税人,国税机关将提供个性化服务;出口企业退税的审批审核速度大大提高,实现当月申报,当月审批,当月退税。辽宁省国税系统还将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并规范首问责任制的程序、标准、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