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区域信息 > 辽宁省信息
返回

辽宁省集中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4/04/15 浏览次数:30

“新闻敲诈”是新闻界的一大公害,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各界反映强烈,群众深恶痛绝。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新闻敲诈”现象产生和蔓延,进一步规范新闻传播秩序,辽宁省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新闻单位将报刊版面、名称和刊号转让、承包给他人使用,聘用广告、文化及公关公司等企业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利用批评报道向采访报道单位施压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报刊记者站、报刊网站及其频道利用新闻采编活动从事报刊征订、广告经营、收取赞助等经营活动;新闻记者利用新闻采编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单位或个人借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进行敲诈勒索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