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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省中小学将设专门心理辅导场所

发布日期:2014/04/09 浏览次数:32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今年启动中小学心理健康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并且每两年创建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根据辽宁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该《标准》要求,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学校对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根据学生人数需要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同时,学校要有完备的心理辅导场所、设施,专人负责,运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