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辽宁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关于加强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日前正式实施,通过调整职能和内设机构,重组干部队伍,集中主要力量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省纪委监察厅从教育培训、培养锻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方面入手,系统化打造过硬队伍,强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亮剑”反腐。
省纪委监察厅建立培训需求调研制度,根据需要适时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县纪委监察局挂职锻炼,到系统外重要岗位培养锻炼。同时,完善竞争上岗办法,简化程序,取消笔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委厅机关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特别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指示要求,制定出台机关干部“六条禁令”,抓早抓小抓苗头,全面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