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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面开展环保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4/03/17 浏览次数:26

昨日,从省环保厅了解到,省环保厅已成立四个巡查组,检查将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检查中要“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夜间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限产、停产,限期治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土小企业是指污染重、规模小,没有环保设施,使用土方法生产的企业),依法取缔关闭。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涉嫌环境污染的犯罪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