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省政府将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整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3月1日,调整后的省政府食安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清理整合并及时制修订相关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加强源头控制,下大力气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产地重金属污染和假冒伪劣农资等问题;强化过程管理,建立最严格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加强风险点控制;严格监管执法,重拳出击、重典治乱,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高产业素质,培育品牌,推动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各级政府要对食品安全负总责,企业要承担第一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投诉举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