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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建小区将按标准配建养老设施

发布日期:2014/02/24 浏览次数:29

  近日,从2月21日召开的全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养老服务业总体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至40张;全省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提供30万个就业岗位;基本建成集应急救助、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于一体的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系统。
    截至2013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780万,占人口总数的18.3%。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意见》指出,要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