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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改革新政实施

发布日期:2014/01/03 浏览次数:137

  我省从1月1日起实施的新工商登记制度简称为“登改6条”。随着“登改6条”的实行,办理营业执照时无需向工商部门提供验资报告, 办理过程更为便捷。
    登改6条”不仅包括“不用提交验资报告”这一内容,放宽注册登记条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需前置审批的手续“一站式”集中办理、只要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年检制”变为“报告公示制”等均在新政中有所体现。
   “登改6条”对巩固当前全省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十分有利,另外,新政是政府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对构筑信用体系建设同样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