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区域信息 > 辽宁省信息
返回

辽宁省: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难点问题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次数:138

 我省提出到2014年7月,全省16个县(市、区)要达到省定基础教育强县标准,17个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标准;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6.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9%和98%;1300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国家和省定办学标准,100所小学、60所初中达到课改示范校评估标准;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占全部高中学生的比重达到50%。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采取暗访、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各地全面落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三十六条规定,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加强837所省级重点监测点校的动态管理,开展全省3000所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入园难、入园贵的社会热点问题,我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规划,调整相关政策,多措并举解决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注重均衡发展,每个市至少建设一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推动1300所中小学校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好每一个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孤儿、问题少年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