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国资委针对突出问题进行立查立改。
1.实施简政放权。制定了《省国资委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实施方案》,在取消11项审批权力、转移1项基础上,理清出资人和企业权责边界,将涉及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贷款融资、资产核销、项目投资等6方面部分管理权限,能下放到企业董事会行使的就下放、能减少的就减少、能备案的就备案,确保该放的放到位、企业衔接到位。
2.推进政务公开。重新修订 《政务公开办法》,将公共财政预算报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行政职权目录,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列入公开范围。
3.规范权力运行。对政务工作流程进行调整。盯住梳理出的31个权力运行风险点,对权力事项运行全过程实施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性审核和法律风险审核“嵌入式”监控,确保权力运行合法合规。
4.整治“庸、懒、散”作风。出台《加强机关工作纪律规定》和《办公环境整治规定》,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5.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狠刹铺张浪费之风,对购买公务车辆、高消费娱乐活动、转移职务消费支出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
6.大力解决事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领导干部包案责任,集中解决一批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解决一批职工反映强烈、长期积累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