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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发布日期:2013/11/14 浏览次数:143

辽宁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环境治理任务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农村村内道路有硬化、道路两侧有排水边沟、路旁屋旁有树木、有垃圾水迹池、有保洁员、有村规民约,镇(乡)有垃圾处理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有养殖粪便处理设施”的“9个有”工作任务,建立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