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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精简353项行政职权 优化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2013/11/04 浏览次数:135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辽宁省委、省政府把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作为深入开展活动的重要举措。在已经取消、下放了80%以上的行政审批项目后,近日,辽宁又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53项,其中取消153项,下放179项,转移合并21项。据介绍,这是辽宁省历次放权质量最高、力度最大、针对性最强的一次。

    此次精简行政职权,进一步优化了公共服务,显著改善了市场环境。辽宁省工商局停止了所属社团全部涉企收费,每年可为全省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减负2亿元;省财政厅取消了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等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年均减负5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