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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海岸线纳入重点保护

发布日期:2013/10/31 浏览次数:145

《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日前正式实施。《规划》依据自然条件、保护利用情况及开发建设需求,将海岸带划分为重点保护和重点建设两类功能区。重点保护区主要是强化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发展特色农果业、渔业和旅游业;重点建设区主要是推进产业发展、城镇和港口建设,引导人口和产业向海集聚。
    按照海岸带资源保护与资源利用相协调、陆域功能与海域功能相统筹、生活岸线与生产岸线相匹配、宜居与宜业相促进的指导思想,海岸带保护和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制;坚持集约开发、循序渐进;坚持合理保护、持续利用;坚持合作开放、统筹协调;坚持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功能定位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平台,环渤海经济圈临港产业带,东北地区滨海宜居城镇带,我国北方高品质滨海休闲旅游带,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目标是:着力打造布局有序的空间结构,建设分工合理的功能区,形成实力雄厚的人口、产业集聚带,营造和谐舒适的人居环境。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海岸线为轴,向内陆和海洋延伸的成片保护、集中开发、疏密有致的空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