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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力发展创新型高新区产业集群

发布日期:2013/10/30 浏览次数:149

一、每个高新区要重点建设1至2个知识和技术密集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制定、落实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发展规划。当地市政府和高新区要集成技术、人才、土地、资金等各类创新和生产要素,支持产业集群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形成自主品牌,参与国际竞争。
   二、要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工业地产商,积极推广工业地产的发展模式。到2017年,全省高新区要实现超千亿元产业集群5个,超500亿元产业集群10个。省政府重点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公共研发平台和检测平台,按照平台投资总额的1/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