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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发布"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10/21 浏览次数:162

沈阳市卫生局发布“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实施方案”,多举措解决百姓最需要解决的医疗卫生问题。
    一是继续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2013年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至每人每年35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农民筹资每人每年70元。
    二是在新农合基本保险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对参合农民一年内单次就医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合规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金额10000元以上的部分予以补偿。
    三是继续开展推广中医药服务工作。到2014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四是解决过度医疗加重病人负担的问题。市卫生局要求全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严禁不合理临床使用抗菌药物,同时,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