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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现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网格化

发布日期:2013/09/24 浏览次数:373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制定并出台实施细则,就全省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细则》要求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制定本地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将动态巡查嵌入日常工作链条;要通过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建设项目信息现场公示、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提醒及预警提醒、现场核查、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等手段,实现对已供土地从供应、开工到竣工的全程监管,真正从源头上遏制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和闲置土地的发生。
    据悉,辽宁省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将全面实行“网格化、片长制”管理,将所辖区域分成若干区片,配备相应的巡查人员,确保巡查区域网格全面覆盖;积极构建发现、核实、转办、整改、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土地利用巡查中发现的违约、违规、违法问题快速应对,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同时,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