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我办接到农民工的求助电话,反映他们在沈阳市张士开发区某建筑工程中未拿到工资,总计95万元。在了解情况后,我办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与当日召开农民工工资协调会,跟用人单位说明了事态的严重性,经过我办和相关部门的努力,最终用人单位同意先期支付50万工资,并承诺剩余45万元工资于7月15日前支付。4月30日,农民工拿到了先期50万元的工资款,农民工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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