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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商总局发布11条意见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发布日期:2017/10/11   浏览次数:763   【返回列表

日前,工商总局发布11条意见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在这11条意见中,4条意见涉及雄安新区公司登记注册相关问题:工商总局支持依法将“雄安”字样在企业名称核准中予以特殊保护;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河北雄安”作为行政区划使用,参照企业名称行政区划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住所在雄安新区的企业可以冠以“河北雄安”字样;授予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支持雄安新区优化企业经营登记范围方式。还有意见涉及具体的市场监管:工商总局支持雄安新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支持雄安新区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对新业态的监管。另外有3条意见涉及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问题。工商总局支持在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和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授予雄安新区驰名商标保护案件管辖权,办理相关案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相关请示、案件材料;支持雄安新区强化商标知识产权等保护。依法将“中国雄安”“雄安”字样在商标注册工作中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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