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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布十七条措施推动乡村旅游繁荣发展
发布日期:2018/11/23   浏览次数:937   【返回列表

日前,吉林省发布《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十七条措施》(以下简称《乡村旅游发展十七条》),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旅游发展十七条》指出,吉林乡村旅游将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吉林省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全省乡村旅游发展和开发建设,填补吉林省没有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空白,解决乡村旅游无序开发现状。到2020年预计为45-50个具有一定旅游基础设施和发展潜力的扶贫重点村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引导打造特色差异的乡村旅游目的地,通过编制规划发展乡村旅游,助力精准脱贫。

《乡村旅游发展十七条》同时填补了吉林省没有乡村旅游发展奖补政策措施的空白,对新评为5A级、4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金宿级、银宿级的旅游民宿,对被评为吉林省旅游商品一村一品的村集体,对在国家和省级组织的旅游商品大赛、特色旅游商品评选等活动中获得名次的旅游商品企业对重点支持发展的乡村旅游集聚区,按照标准予以适当奖补;对组织旅游者开展乡村旅游的旅行社,参照入境旅游扶持标准予以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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