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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重磅推出民营经济"19条"
发布日期:2019/1/4   浏览次数:837   【返回列表

日前,天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六方面19条政策,向民营企业的痛点、堵点精准发力,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

《意见》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对民企的服务六方面提出19条具体举措。

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意见》提出,大力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我市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的基础上,除涉及公共安全和生态资源项目,授权地方制定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征;对地方有权确定标准的政府性基金一律免征;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政府性基金,地方留成部分一律免征。

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意见》提出,大力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我市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的基础上,除涉及公共安全和生态资源项目,授权地方制定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征;对地方有权确定标准的政府性基金一律免征;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政府性基金,地方留成部分一律免征。

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落实国家企业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研发经费进行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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