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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10条措施 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发布日期:2019/4/10   浏览次数:1224   【返回列表

近日,四川省聚焦人才“引育用留”关键环节,出台《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着力造就一支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基层人才队伍。

“基层人才10条”明确,省级机关除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和个别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级机关应拿出专门名额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招录;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录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加大从“双一流”高校定向选调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工作力度,支持基层降低公务员考录门槛。

省属、市属事业单位除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按规定考核招聘及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团赴外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外,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确因工作需要的,经同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基层人才10条”提出,四川省将实施本籍大学生定向培养、农民工返乡创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四大工程”,5年培养培育1万名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1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1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和10万名村级后备干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活力和人才凝聚力。

四川省将推行柔性引才用才模式,鼓励基层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和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行双向兼职、联合聘用、人才驿站等引才用才模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转化成果、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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