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信息

  
辽宁:沈阳再推八十五条营商新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发布日期:2019/4/23   浏览次数:724   【返回列表

日前,《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85条政策措施》已正式印发。这批涉及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等方面的营商新政,几乎涵盖了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全过程,旨在全方位营造“亲商、安商、富商”氛围,以实打实的硬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 

在开办企业方面,今年6月底前,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我要开公司”套餐化服务流程,在线提交、在线审批、结果邮寄;将企业开办所涉及的印章刻制费、快递物流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次不用跑”“一分不用花”。年底前,依托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联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印章刻制等,推行工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申报环节同步并联办理,同时将公积金、社保、医保、燃气、供水、供电开户纳入服务链条,实现企业开办“一天不用等”。 

在项目建设、企业服务方面,沈阳市将进一步优化从策划生成到实施审批的全流程环节设置,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联合办理,从提高单环节效率和实行联合办理两个方面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长,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整体审批时限再压缩30%。

联系我们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6号甲 
 邮 编:110032 
 电 话:024-22898850 
 传 真:024-22706265 
 邮 箱:sczsyb@126.com

四川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