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长春市正式印发实施《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在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准入支持、其他支持五个方面制定了34条政策。在金融支持方面,长春市规定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的“个转企”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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