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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26条措施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9/7/18   浏览次数:514   【返回列表

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26条措施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超2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00个、超5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30个、超10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0个。   

四川要求县域经济分类发展。对于城市主城区,要突出“优化发展”,坚持城市功能建设优先,侧重高端要素集聚集成转化,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对于主体功能定位为“重点开发区”的县,要突出“转型发展”,坚持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与质量并重,侧重优势产业成群成链,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处于“农产品主产区”的县,要突出“特色发展”,侧重农业空间规模质量和农产品保障能力提升。位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要突出“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侧重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文化旅游,强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功能。   

为此,四川将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区)。四川明确,将按规定适当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稳妥推进撤乡设镇、乡镇撤并、村居撤并,优化乡镇规模结构;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赋予经济发达镇同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权。四川将推动省内毗邻县协同发展、一体化发展,支持省域交界处的县建设跨省合作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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