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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办法为投资者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发布日期:2019/7/24   浏览次数:900   【返回列表

日前,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暂行办法》,为来我省投资者提供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以“招商引资落地服务不求人”为龙江特色品牌的投资项目服务新环境。

《办法》规定,签约项目投资方享有与本省企业同等待遇的服务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增加限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依法签订的合同,政府要带头讲诚信,严格兑现承诺,保障签约项目投资方合法权益。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承接地政府要全面落实“一个签约项目配套一次集中会办、一名包保领导、一个推进专班、一个牵头部门、一套清单管控、一套关键点控制、一名首席服务官”的服务保障机制,推动构建“包保领导统筹负责、推进专班具体负责、牵头部门负责领办、首席服务官全程服务、营商环境部门监督推进”的一体化联动责任机制,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工作责任清晰、流程规范,时间表和路线图全程可控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模式。

要加强对招商项目落地进程实施精准监控,将招商项目落地全流程划分为开办企业、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等七个关键控制点,以各关键点控制的审批事项为核心、以时间节点为轴线,每个签约项目落地都绘制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对签约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实施“挂图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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