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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10项政策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9/9/19   浏览次数:792   【返回列表

日前,山西省下发《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科技含量高的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由省财政对投资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其余每户奖补500万元。

《通知》共涉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支持、联合体经营模式、科技研发水平、品牌培育力度、进军资本市场、高学历人才、技术改造、贴息扶持、信贷扶持、用地扶持等10项扶持政策。其中,在推广联合体经营模式方面,我省每年支持50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由省财政给予每个联合体一次性奖补50万元,优先支持建立带贫帮贫机制的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提升科技研发水平上,省财政设立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研发能力、同行业领先、市场竞争力强的创新型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科技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品牌培育力度上,我省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山西省质量奖、提名奖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享受现有奖励额度的基础上,分别给予品牌培育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25万元;在鼓励高学历人才方面,对连续工作满5年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由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5万元,提供科研经费5万元、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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