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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组织召开北方七省(市、区)川籍 农民工公共服务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9/11/12   浏览次数:801   【返回列表


为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和7月3日全省农民工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省外川籍农民工公共服务工作,我办于11月8日在山西省大同市组织召开了北方七省(市、区)川籍农民工公共服务工作座谈会。省农劳办副主任李一漫、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向兵、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联系区域各商会川籍农民工党支部书记及部分川籍农民工代表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我办黄仁明主任主持。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川办发〔2018〕85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8〕48号)、《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北方区域川籍农民工联合维权工作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8〕20号)等政策文件主要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详细介绍了北方区域川籍农民工服务中心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化农民工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对我办拟出台的《北方区域川籍农民工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进行解答。


期间,举办了北方区域川籍农民工服务中心联络处授牌仪式,并对到会的大同川籍农民工代表进行了现场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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