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信息

  
辽宁省出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8   浏览次数:799   【返回列表

日前,辽宁省出台《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上述任务目标。 

乡村振兴,产业先行。《意见》明确,要实施种养业发展行动,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到2025年,在不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情况下,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2000万吨以上。推进设施蔬菜小区建设,到2025年全省设施农业规模达到230万亩。大力推进畜禽健康养殖,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生产方式要得到根本改变。同时,推动奶业、精品渔业、特色经济林和林下产业发展。 

发展乡村产业必须做大规模。《意见》指出,我省要实施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和示范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到2025年,新增规模化合作社3000个,实现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100%覆盖、带动能力提升1倍以上,培育家庭农场1.3万个。 

发展“飞地经济”,促进乡村工业发展。我省要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和县域园区等分成和利益共享机制。同时,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构筑以粮油制品、动物性食品、果蔬食品、水产品、特色农产品等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格局。 

《意见》还强调,我省将着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发展速递物流和冷链物流等业务,推动社区电商物流配送发展,加快发展乡村信息产业。在融合发展方面,我省将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并进,力争到2025年培育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多种功能叠加、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优美的产业特色小镇。

联系我们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6号甲 
 邮 编:110032 
 电 话:024-22898850 
 传 真:024-22706265 
 邮 箱:sczsyb@126.com

四川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