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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条举措助推自贸试验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0/1/15   浏览次数:919   【返回列表

近日,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研究制定并提请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

将省和设区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各片区管理机构,并积极向国家争取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急需的相关政策,实现“行政审批不出区”。支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权责、中介服务、证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坚持以政务服务环节最简、效率最高、最具温度和满足市场主体需求为目标,自贸试验区所在地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自贸试验区专区,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行“一窗”分类受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大“办好一件事”改革力度,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机制。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自贸试验区网上专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优先支持自贸试验区政务信息资源和信用信息数据需求。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无缝衔接,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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