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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4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就业
发布日期:2020/3/9   浏览次数:752   【返回列表

日前,天津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若干举措的通知》,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通知涉及政策除有明确时限规定外,有效期均至疫情结束时止。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以及2月至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对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裁员率由低于3.5%放宽至低于5.5%。其中,对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范围,由企业自有员工扩大至劳务派出人员。对中小微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键申报”;对防疫物资生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等,实行“免申报、主动付”。 

对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裁员率由低于3.5%放宽至低于5.5%。其中,对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范围,由企业自有员工扩大至劳务派出人员。对中小微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键申报”;对防疫物资生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等,实行“免申报、主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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