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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科研诚信建设若干举措
发布日期:2020/12/17   浏览次数:790   【返回列表

近日,山西印发《山西省加强领导干部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目标,从建立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承诺制度、联动监督机制、联合惩戒机制等5个方面,对加强领导干部科研诚信建设进行制度规范。

《若干举措》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科研诚信责任清单制度,从事科研活动及参加科技管理服务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加强科研诚信常态化管理、健全完善学术民主机制、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科研氛围等责任。要建立领导干部科研诚信负面清单制度,对存在挂名或侵占他人科研项目和成果、违规列支或占用他人科研经费、违规插手或干预各种评审活动,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科研道德、学术规范、学术作风问题的领导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要建立领导干部科研诚信承诺制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公立医院以及其他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布任职时,要就恪守科研诚信作出公开承诺;领导干部从事科研相关活动要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要建立领导干部科研诚信联动监督机制,相关部门要在干部任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科研申报资料审核把关、科研诚信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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