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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印发《若干措施》 推进外贸创新发展
发布日期:2021/1/27   浏览次数:586   【返回列表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外贸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开拓市场、优化结构、创新业态模式、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推出28条具体举措,为外贸外资企业在津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若干措施》,我市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渠道优化国际市场布局,例如,帮助企业深度开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相关国家市场,构建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和中埃·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境外经贸园区合作,依托企业海外仓和境外营销展示中心,支持自行车、医疗器械、二手车等出口企业在海外布局。在各类贸易方式中,一般贸易的规模代表着企业直接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对此,我市将继续扩大一般贸易规模,提升产品附加值。在汽车、自行车、地毯、五金、中医药等行业培育产业链完整、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出口产业集群。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与跨境电商、外贸综服等新业态融合发展,引导地毯、自行车、乐器、绢花等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触网”“上线”。同时,提升加工贸易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并发展国际中转集拼,丰富进口拆箱、出口拼箱、国际中转等业务。在培育外贸新动能方面,我市将加快推动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和中医药、文化等新兴服务贸易的发展。在贸易数字化领域,高水平建设“国际数字服务港”,打造京津冀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在服务外资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外资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信息传输、教育、卫生等领域开放力度,并在降低外汇资金自由进出成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为外资企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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