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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办2021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3/17   浏览次数:1053   【返回列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2021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川沈办主要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合作。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我省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与所联系的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七省(市、区)的企业联系,加强投资意向的收集、分析、对接,开展投资促进工作;配合我省投资促进重大活动,搭建专业化合作平台,为省级部门、市(州)和重点园区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提供服务。

二是开展政务和信息服务。开展专题调研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提供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七省(市、区)政治、经济、社会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负责与联系区域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促进区域间的互相了解和友好往来;参与我省与联系区域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联系区域党组织对我省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党建工作;指导我省驻外机构、商(协)会工作。

三是承担劳务服务工作。承担劳务调研和服务、川籍农民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维护我省各类组织机构和人员在联系区域的合法权益,协助调解劳务纠纷;参与劳务输出和结构性劳动力回流有关工作。

四是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川沈办2021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产业研判以《四川省招商引资三年规划(2020—2022年)》为引领,进一步摸清联系区域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抓好优势产业对接,创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二是推动川货出川。撬动北方地区政企资源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组织开展“四川扶贫产品和特色产品进北方线上直播”活动,使一批适销对路的四川商品进入北方地区,扩大市场份额。

是服务川商川企。重点做好对四川认同度较低的一些省级商会联络工作,做实北方四川商会联合会平台,动员和组织川商积极参与返乡投资、川货出川、扶贫攻坚等行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四是搞好农民工服务保障。联系市州相关部门和区域内川商(协)会农民工服务联络处,推动形成输出地、输入地融为一体的联动机制,更好地为川籍农民工提供权益维护、司法援助、返乡创业宣传、就业创业指导、劳务输出渠道拓展等全方位服务。

五是提高信息质量。加强政务信息和投资信息的报送工作,注重及时性和准确性,力争实现信息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团结协作注重人才培养,重点加强投资促进方法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办事处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处全面建设水平。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川沈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45万元上年结转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1万元川沈办2021年收支总预494.4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45.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联系区域川籍农民工保障服务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川沈办2021年收入预算494.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万元,占1.0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45万元,占98.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川沈办2021年支出预算49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45万元,占59.75%;项目支出199万元,占40.25%。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川沈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9.4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联系区域川籍农民工保障服务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川沈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9.4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联系区域川籍农民工保障服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29万元,占8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万元,占3.38%、卫生健康支出15.81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16.81万元。占3.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46.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的人员支出和维持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共取暖费等商品和服务类刚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82.74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保障服务工作、房屋租赁及设备购置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 (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6万元,主要用于:在投资促进工作中宣传四川的投资政策、环境及特色,制作印刷四川省投资服务指南等手册以及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保障,委托业务活动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相关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4.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川沈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川沈办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为完成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接待国内外知名企业负责人来访,以及日常政务服务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减少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我办加强了对车辆的管理,进一步压缩车辆运行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招商引资、劳务维权和接待等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川沈办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川沈办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川沈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1.0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9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对应的经费也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川沈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燃油、保险及维修保养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川沈办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川沈办100万元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休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下载: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下载:沈阳办202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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