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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实施意见支持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发布日期:2021/4/6   浏览次数:712   【返回列表

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通过夯实老区振兴发展基础、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措施,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

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太行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到2035年,太行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其中,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优先支持将革命老区县列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健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精准实施金融支持、产业奖补、职业培训、防贫保障等帮扶措施,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30%以下“空心村”治理。落实符合条件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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