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信息

  
天津:制定六大任务为民营经济"鼓劲"
发布日期:2021/9/3   浏览次数:597   【返回列表

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天津市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印发实施。《规划》制定了六大任务,全面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到2025年,我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202万户以上,其中,民营企业达到81万户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40%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40%以上。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十三五”时期,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多项突破性进展,天津正在成为民营企业投资发展的热土。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落实壮大民营经济总量规模、巩固提升民营优势产业、加速民营经济科技赋能、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拓宽民营经济成长空间、增强民营企业管理能力等六项主要任务。到2025年,我市民营经济总量规模更大、质量效益更高、产业结构更优、发展环境更完善,创业动力、创新能力、发展活力显著提升,龙头带动作用、集群集聚效应、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稳步增强。《规划》明确了一系列发展目标,在经济社会贡献方面,民营经济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53%以上,从业人数占全市总体从业人数比重达到80%;在企业竞争力方面,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民营企业达到60户以上,其中超500亿元企业达到10户以上,超千亿元企业至少达到2户,上市企业达到50家;在创新驱动方面,国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达到8000家,国家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达到900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000家。 根据《规划》,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行动,积极培育民营“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打造一批细分行业、细分市场、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通过分类指导、个性帮扶和精准服务,到2025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实施“互联网+”“智能+”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向智能、绿色、服务、高端方向转型,促进传统企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我们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6号甲 
 邮 编:110032 
 电 话:024-22898850 
 传 真:024-22706265 
 邮 箱:sczsyb@126.com

四川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