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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方案全面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发布日期:2021/9/8   浏览次数:854   【返回列表

9月3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官方微信对外发布《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以金融支持黑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和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主线,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全力助推黑龙江经济绿色发展。

方案提出,黑龙江省将实现绿色金融组织体系、融资体系、评价体系等制度体系有效建立;实现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宣传机制、保障机制等工作机制有效建立;绿色信贷产品不断丰富,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提升,绿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绿色基金、绿色担保等创新发展,形成辐射面广、影响力强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通过全省推进和试点地区探索,及时总结和推广绿色金融创新做法,形成具有黑龙江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在构建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方面,建立绿色金融专营体系,鼓励省内各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总部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规划和基本管理制度,设立绿色金融分支行或事业部等专营机构。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基金,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黑龙江省试点;鼓励现有省级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绿色产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投资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投资。构建绿色担保机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提供担保和增信服务,支持绿色金融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优先向绿色领域配置担保资源。

在构建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方面,引导银行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拓宽绿色企业和项目抵质押品范围,提高获贷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开发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产品,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存量绿色信贷资源。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适合绿色融资需求特点的授信模式,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推动银行机构严格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将资源配置更多向绿色生态领域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节能环保产业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发行碳中和债券。

此外,推进实施企业上市“紫丁香”计划,大力推荐绿色环保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新三板和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落实好黑龙江省企业上市挂牌奖补政策。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形式,投资绿色产业项目;引导保险机构在环境污染责任险、农业大灾险等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保险品种种类;探索实施气象指数保险、绿色产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创新品种;引导保险机构探索差别保险费率机制,将保险费率与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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