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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
发布日期:2022/2/18   浏览次数:638   【返回列表

2月17日,从吉林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座谈会上了解到,围绕落实我省去年年底出台的《关于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的实施意见》,全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州聚焦优势产业,紧盯重点项目,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谋划了一系列务实举措,积极为全省实现未来三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00万户以上、总量突破400万户的目标贡献力量。 

作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的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厅将积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营造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和退出的高效便利环境;把扶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在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加大“个转企”培育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动降本减负,以及惠企政策一站直达等方面持续发力。 

省农业农村厅强化举措,着力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如安排落实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深化与银信等部门合作,有效破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省商务厅在强化招商引资、畅通内外循环、发展电子商务、优化平台环境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如:聚焦“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开展全链条招商;发展供应链、社区、生鲜电商,推动商业综合体、大型连锁超市转型升级。 

此外,全省各地结合实际推出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培育举措。长春市将全力打造量质双升发展格局;白山市将通过招商引资、政策引导、创业孵化、规范发展等方式,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梅河口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围绕让市场主体“多”起来、“稳”起来、 “强”起来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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