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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资委部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十周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2/4/15   浏览次数:583   【返回列表

4月15日,黑龙江省国资委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题推进暨“十周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会议通报了一季度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发布《关于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十周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智奎作动员部署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十周攻坚战”具体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从4月18日至6月26日,利用十周时间开展第一轮“十周攻坚战”。主要任务是,各市(地)和出资企业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进行再次梳理,对照新要求完善工作台账,对已完成或已销号的任务,进行再次自查、巩固提高;对尚未完成的重点改革任务,排出完成时间表和作战任务图,倒排工期、集中攻坚。主要目标是,在“七一”前全面完成国家考核评估要求的重点任务,其他改革任务完成80%以上。 

第二阶段:从7月中旬开始,再集中十周时间,开展第二轮“十周攻坚战”。主要任务是,各市(地)和出资企业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黑龙江省任务和自行设定的任务,逐项对标查摆,对剩余未完成的任务、完成不彻底的任务再立台账、集中攻坚。主要目标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基本完成(完成率达到95%以上)纳入清单中的任务。 

第三阶段:党的二十大后,再集中十周时间,开展第三轮“十周攻坚战”。主要任务是,各市(地)和出资企业集中攻坚完成剩余5%的任务。在此基础上,按照“要办事”的要求和高质量的标准,对所有改革任务开展“回头看”,进行巩固深化提高,并将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主要目标是,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全部任务,形成一批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重要改革成果。 

会议强调,“十周攻坚战”时间节点已经明确,要把保证进度作为首场攻坚战,用任务倒推时限,用时限倒逼进度,以周为单位计算时间、倒排工期,做到天天有推进、周周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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