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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四项措施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发布日期:2022/6/20   浏览次数:468   【返回列表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四项措施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全力开展一轮质效评估、完成一批量化指标、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制作一套宣讲教材、选树一批企业典型。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分盟市、部门和企业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质效评估。二是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督导组,以“评估+督导”的方式协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自建房3个安全整治情况纳入评估抽查范围。四是注重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列入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考核主要指标,扎实推动工作在末端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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