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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
发布日期:2022/9/7   浏览次数:721   【返回列表

到2025年,7岁以下病残儿童康复服务率达到90%以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大于85%,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日前,《辽宁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印发,提出五大行动27个量化工作指标,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预防工作。

在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中,《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完善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适时更新和发布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利用爱耳日、爱眼日等节点,加强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传播方式,提升各类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围绕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到2025年,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强化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到2025年,全省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及以上。

针对疾病致残防控,《行动计划》提出,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开展全民健身行动;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着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各地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到2025年,社区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高于80%。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

围绕伤害致残防控,《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

聚焦康复服务促进,《行动计划》提出,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康复医疗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积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培养符合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加强长期照护服务。继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探索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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